刘国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9执2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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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329执2101号案件名称
刘国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伊川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刘国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29执2101号刘国辉:本院刑事审判庭移交执行你罚金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立案执行,刘国辉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罚金20000元缴纳。至此,移交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被执行人刘国辉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伊川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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