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军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4执128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204执1288号案件名称
余军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余军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4执1288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余军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与被执行人余军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余军强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7211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唐友宋、湖南丰之峰建设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1322执保356号 下一篇 孙新平、杜中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终本4845docx(2021)陕0112执4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