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玲、张崇才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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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689号案件名称
吴志玲、张崇才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吴志玲;张崇才;孙茂辉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689号张崇才、孙茂辉、吴志玲:张崇才申请执行孙茂辉、吴志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2021)黑0521民初14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申请人的申请,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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