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恺、杭州市西湖区方氏金银加工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106执4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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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106执4245号案件名称
王恺、杭州市西湖区方氏金银加工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杭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王恺;杭州市西湖区方氏金银加工店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06执4245号 申请执行人:王恺,男,1987年1月14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住所地。 被执行人:杭州市西湖区方氏金银加工店,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方明珠。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恺与被执行人杭州市西湖区方氏金银加工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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