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瑞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锦联新经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执保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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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执保424号案件名称
大连瑞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锦联新经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大连瑞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锦联新经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新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执保424号大连瑞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沈阳锦联新经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新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解除保全执行标的共计3838986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解除保全完毕38389863元,至此,大连瑞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民初2040-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长 廉光强执行员 原宏斌执行员 贺 颖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哈小龙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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