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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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497号案件名称
刘继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刘继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497号刘继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刘继红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08)年朝民初字第0240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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