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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超罚金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324执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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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324执723号
  • 案件名称

    张云超罚金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扶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扶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张云超;张云超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扶风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陕0324执723号张某某:张某某罚金执行一案,执行标的共计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到罚金账户。至此,向本院移送执行的(2020)陕0324刑初99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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