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281执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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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281执1817号案件名称
张亚、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盘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盘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张亚;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民事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281执1817号张亚、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张亚与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306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3615元,其中,申请执行标的43069元,执行费546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张亚。至此,张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盘劳人仲案字(2021)第252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陈金龙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唐明权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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