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林娟、向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82执1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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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2执1553号案件名称
钱林娟、向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平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钱林娟;向建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2执1553号钱林娟、向建: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钱林娟与被执行人向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2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钱林娟履行付款50000元,又向法院履行付款41000元,剩余29000元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至此,本院(2021)浙0482执1553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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