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汉森哈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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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5执884号案件名称
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汉森哈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汉森哈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5执884号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汉森哈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汉森哈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吉01民终87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事项已执行完毕,其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吉01民终874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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