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人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大连润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2执保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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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12执保557号案件名称
申请保全人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大连润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申请保全人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大连润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12执保557号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大连润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本院(2020)辽0212民初3336号之二民事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审判员 于 森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殷海云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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