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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人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大连润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2执保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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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12执保557号
  • 案件名称

    申请保全人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大连润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申请保全人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大连润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12执保557号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大连润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本院(2020)辽0212民初3336号之二民事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审判员 于 森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殷海云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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