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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1026执保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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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1026执保179号
  • 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那坡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那坡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1026执保179号申请保全人商方远诉被申请保全人张宝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2021年8月13日作出(2021)桂1026民初7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保全人张宝达价值为53614元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期限十二个月。因申请保全人商方远逾期未交保全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按撤回申请保全处理,不予保全被申请保全人张宝达的财产。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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