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渔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21执保11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621执保110号案件名称
岳阳渔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岳阳渔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21执保110号申请人:岳阳渔美康**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四川中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岳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0日立案受理岳阳渔美康**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中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中已对查控的四川中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冻结,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部分保全。特此通知执行员 谢 亮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廖仔鸿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宋红兰、陈字丰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1324执3214号 下一篇 张转、赵浩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豫1025民初1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