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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和平、王春田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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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661号
  • 案件名称

    周和平、王春田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黎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周和平;王春田;申松岩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661号周和平、王春田、申松岩:周和平与王春田、申松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267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6665.00元,其中,本金270000.00元、案件受理费2675.00元。本院已于2021年09月16日将272675.00元转付给周和平,执行费3990.00元已上缴国库。至此,周和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31民初1836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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