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民华、谭永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2执108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222执1081号案件名称
谭民华、谭永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沅陵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谭民华;谭永文;杨育香的;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2执1081号申请执行人湖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谭民华、谭永文、杨育香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21)湘1222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8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于2021年9月22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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