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融博鸿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21执保44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21执保449号案件名称
吉林市融博鸿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永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吉林市融博鸿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21)吉0221执保449号发往银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事由:吉林市融博鸿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永吉分公司与肖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吉0221民初1847号协助冻结通知书关于肖鹏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处)账户xxxxxxxxxx的存款113.52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张洪光承办人:李国双填发人:王志刚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方自辉、魏章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1503执3355号 下一篇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与杨某1、崔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2021)晋06民终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