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苓、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13执26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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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13执2662号案件名称
王志苓、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王志苓、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13执2662号王志苓、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人王志苓与被执行人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8036.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强制执行被执行人58807.5元(包含执行案款58036.5元+执行费771元)。至此,王志苓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13民初342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谢 菲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王彤彤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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