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杨立军、刘朋涛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黑0624执126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624执1269号
  • 案件名称

    杨立军、刘朋涛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杨立军;刘朋涛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黑0624执1269号申请执行人:杨立军,男,1972年6月24日出生,蒙古族,个体工商户,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被执行人:刘朋涛,男,1981年7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杨立军与被执行人刘朋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杨立军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17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黑0624民初231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贲喜超审判员 :赵明月审判员 :鞠红艳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 王 瑞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