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西藏康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藏0103民初2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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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藏0103民初2026号案件名称
扎西、西藏康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拉萨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扎西;西藏康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藏0103民初2026号原告:扎西,男,1973年5月28日出生,藏族,经商,现住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隆子县扎热乡庄那村,身份证号码:542231197305283836。委托诉讼代理人:普布次仁,西藏兰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索朗边觉,西藏兰卓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西藏康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南嘎村六组6-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4LC18T。法定代表人:杨萍,系公司总经理。第三人:余建伟,男,1968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青木呈祥苑5-2-1101号,身份证号码:511102196804200435。本院在审理原告扎西与被告西藏康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扬公司)、第三人余建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扎西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扎西的撤诉申请并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扎西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8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扎西负担(已交纳)。审 判 员 李 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 记 员 张 璐 婕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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