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华、徐二阳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4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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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4523号案件名称
刘书华、徐二阳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刘书华;徐二阳;徐祥生;张益坤;侍孝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4523号刘书华、徐二阳、侍孝丰、徐祥生、张益坤:刘书华与徐二阳、侍孝丰、徐祥生、张益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合计50525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当事人双方已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至此,刘书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381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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