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刘书华、徐二阳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452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4523号
  • 案件名称

    刘书华、徐二阳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刘书华;徐二阳;徐祥生;张益坤;侍孝丰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4523号刘书华、徐二阳、侍孝丰、徐祥生、张益坤:刘书华与徐二阳、侍孝丰、徐祥生、张益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合计50525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当事人双方已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至此,刘书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381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