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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周宏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82执1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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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482执1552号
  •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周宏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平湖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周宏
  • 案件缘由

    银行卡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2执1552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周宏: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与被执行人周宏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16454.93元,执行费为1646元。在执行过程中,截至2021年9月29日,被执行人周宏已直接向申请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至此,本院(2021)浙0482执1552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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