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辉旺钢化玻璃厂、熊礼平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48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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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4893号案件名称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辉旺钢化玻璃厂、熊礼平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辉旺钢化玻璃厂;熊礼平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4893号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辉旺钢化玻璃厂、熊礼平:本院执行的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辉旺钢化玻璃厂申请熊礼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依据(2021)湘0103民初3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 判 员 李 武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法官助理 贺正勇书 记 员 周剑宇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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