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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蕾、张华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002执2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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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002执2276号
  • 案件名称

    刘蕾、张华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威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刘蕾;张华文;李海波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002执2276号申请执行人刘蕾,女,1975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申请执行人张华文,男,1949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文登区。被执行人李海波,男,1974年7月12日出生,汉族,原住威海市,现羁押于青岛监狱。关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蕾、张华文与被执行人李海波民间借贷纠纷的(2018)鲁1002民初6568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裁定以流拍的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威海市不动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2018)鲁1002民初656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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