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飞、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03执1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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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03执1484号案件名称
肖飞、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肖飞;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03执1484号肖飞、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肖飞与被执行人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依据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于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制作的(2021)湘1003民初36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43240.5元(含执行费540.5元)。现因扣划被执行人张亚平的银行存款已强制执行完毕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肖飞4270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金额0元、已缴纳执行费540.5元。本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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