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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初、谭长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4执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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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424执675号
  • 案件名称

    李建初、谭长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衡东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李建初;谭长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4执675号李建初、谭长庚:李建初向本院申请执行谭长庚合同一案,衡东县人民法院(2021)湘0424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谭长庚履行完毕(2021)湘0424执675号执行案件所确定的义务,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平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 周 熠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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