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初、谭长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4执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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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4执675号案件名称
李建初、谭长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衡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李建初;谭长庚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4执675号李建初、谭长庚:李建初向本院申请执行谭长庚合同一案,衡东县人民法院(2021)湘0424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谭长庚履行完毕(2021)湘0424执675号执行案件所确定的义务,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平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 周 熠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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