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法院、刘芝梅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7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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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780号案件名称
利辛县人民法院、刘芝梅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利辛县人民法院;刘芝梅;李自强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780号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李自强、刘芝梅(被执行人):利辛县人民法院与李自强、刘芝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478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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