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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小军、长沙玉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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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397号
  • 案件名称

    阮小军、长沙玉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阮小军;长沙玉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397号阮小军长沙玉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请人阮小军因与被申请人长沙玉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阮小军于2021年9月7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财保163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长沙玉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16日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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