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强、郭其民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3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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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3841号案件名称
郭子强、郭其民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郭子强;郭其民;葛新芳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3841号郭子强、郭其民、葛新芳:申请执行人郭子强与被执行人郭其民、葛新芳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郭其民、葛新芳搬离新沂市马陵山镇楼房,经本院立案受理,现被执行人已搬离上述房产,该房产已交付申请人郭子强,至此,郭子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新马民初字第0110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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