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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强、郭其民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3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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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3841号
  • 案件名称

    郭子强、郭其民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郭子强;郭其民;葛新芳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3841号郭子强、郭其民、葛新芳:申请执行人郭子强与被执行人郭其民、葛新芳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郭其民、葛新芳搬离新沂市马陵山镇楼房,经本院立案受理,现被执行人已搬离上述房产,该房产已交付申请人郭子强,至此,郭子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新马民初字第0110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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