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登贵、李建刚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陕0482民初2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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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482民初2545号案件名称
丁登贵、李建刚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审理法院
彬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彬州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丁登贵;李建刚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彬州市人民法院 陕西省彬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陕0482民初2545号 原告:李某某。被告:丁某某。原告李某某与被告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文娟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丁某某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李某某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欠款18300元整;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8月16日被告因急用钱,请求原告从花呗及信用卡借出现金以便被告使用,后原告共借给被告20000元,被告承诺承担相关手续费,同时被告承诺8月底前归还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拒绝偿还。2021年3月8日被告出具借条,同年3月12日被告给原告还款500元整,后被告再未履行还款义务。现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起诉至贵院。被告丁某某缺席未答辩。本案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供了借条1份及微信转账电子凭证、因原告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互相印证,故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原告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20年8月16日被告以偿还债务为由向原告借钱,原告分别通过支付宝借呗提现10000元、通过银行信用卡提现10000元,后,在当日分五次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20000元。2021年3月8日,被告给原告出具借条,借条载明:“今借到李某某人民币20000元正(贰万元正)利息300元 每月月底31号还款2000元正(贰仟元正) 借款人:丁某某 610113199006255019”。同年3月12日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还款500元,同年5月份被告向原告还款1500元。另查明,借条上利息300元为借呗利息,被告承诺由其负担。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向原告借款有原告提供的借据及转账凭证,证实被告向原告借款并出具借据的事实,以上足以证实原、被告借贷关系成立,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剩余借款,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四百六十五条、第六百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丁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归还原告李某某剩余借款及利息183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丁某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文 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沈丽媛附:案件适用的主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执行申请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048225451987111161042719871111255419906256101141990062540191198002202081681030020213820300200031250020208162000020213820000300312000610113199006255019312500515003001830018300105025 1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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