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6执6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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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执608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周光飞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执608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穗仲网案字第9563号裁决书,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光飞商事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周光飞自动履行人民币1932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882元,执行费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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