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王照振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08执226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108执2269号案件名称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王照振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郑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王照振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08执2269号申请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执行人:王照振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王照振责令退赔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至此,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08刑初172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穆牧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张立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思远、程浩浩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122执557号 下一篇 唐秋云、曾奇芳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426执恢297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