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双意、丁步林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恢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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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恢752号案件名称
庞双意、丁步林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庞双意;丁步林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恢752号庞双意、丁步林:申请执行人庞双意与被执行人丁步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丁步林给付申请执行人庞双意执行款46948元(含原审案件诉讼费),且向本院缴纳案件执行515元,余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放弃。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803民初100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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