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杨、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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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477号案件名称
欧杨、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欧杨;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477号欧杨、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欧杨与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70557.7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557.72元,其中,本金58772元,案件受理费669元,违约金587.72元,维修基金1844元,利息7857元,案件申请执行费828元。至此,欧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502执247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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