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颖、吴昌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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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534号案件名称
杨晓颖、吴昌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黎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杨晓颖;吴昌松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534号杨晓颖、吴昌松:杨晓颖与吴昌松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050.00元,其中,本金13000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杨晓颖。至此,杨晓颖(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黔2631民初105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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