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春华、肖铁梅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2执保62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422执保620号案件名称
唐春华、肖铁梅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唐春华;肖铁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2执保620号唐春华、肖铁梅: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受理的申请人唐春华与被申请人肖铁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唐春华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院提交了诉讼保全申请,经本院审查,依法采取了冻结等保全措施,现该案保全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临沭县青云镇柳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马秀粉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329执2706号 下一篇 大连城建开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2021)辽0211民初12898号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