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清、溆浦县龙腾租赁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4执1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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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24执1308号案件名称
刘鸿清、溆浦县龙腾租赁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溆浦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刘鸿清;溆浦县龙腾租赁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4执1308号刘鸿清、溆浦县龙腾租赁:申请执行人刘鸿清与被执行人溆浦县龙腾租赁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2民终6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溆浦县龙腾租赁已全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25800元义务,已缴纳执行费。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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