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培、刘强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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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953号案件名称
黄兴培、刘强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蓬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黄兴培;刘强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953号黄兴培、刘强:黄兴培与刘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0,460元,其中本金20,000元,迟延履行金110元,诉讼费150元,执行费200元。至此,黄兴培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921民初165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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