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琪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80执恢94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180执恢941号案件名称
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琪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简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琪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80执恢941号王琪、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执行王琪与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1)川0180民特229号民事裁定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案款义务,执行费50元已缴纳,本院已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措施及财产查控措施,并告知当事人,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谷苗、陕西茂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114执591号之二 下一篇 新疆天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夏江林等赖兵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新29民终14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