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王祖明、王胜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123执312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123执3121号
  • 案件名称

    王祖明、王胜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肥西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王祖明;王胜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123执3121号王祖明(申请执行人)、王胜刚(被执行人):王祖明与王胜刚抚养费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王祖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0123民初243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