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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利、陈晓瑜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726执7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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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726执796号
  • 案件名称

    陈先利、陈晓瑜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川羌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陈先利;陈晓瑜;绵阳弘典实业有限公司;绵阳恒旺实业有限公司;陈浩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726执796号绵阳弘典实业有限公司、陈先利、陈晓瑜、绵阳恒旺实业有限公司、陈浩:绵阳弘典实业有限公司、陈先利、陈晓瑜、绵阳恒旺实业有限公司、陈浩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元。至此,本院执行的(2019)川0726民初231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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