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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超男、苗全洋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其他(2021)苏1324执3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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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1324执3713号
  • 案件名称

    朱超男、苗全洋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 审理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泗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朱超男;苗全洋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泗洪县人民法院结案报告(2021)苏1324执3713号朱超男与苗全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480元(已执行到位1200元),现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和解长期履行。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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