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珍、周仁礼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保50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保502号案件名称
张同珍、周仁礼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张同珍;周仁礼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保502号原告:张同珍被告:周仁礼关于张同珍与周仁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经审查,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的(2021)吉2426民初1440号民事裁定书,依职权对周仁礼名下的财产在10,000.00元范围内进行查询,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提请了网络查控,于2021年9月17日将查询结果反馈给业务庭,至此,本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鑫、亳州市迷雾商贸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晋0321民初1614号 下一篇 湖南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游勇波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湘06民终2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