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映华、双峰县和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1执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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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321执1311号案件名称
彭映华、双峰县和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双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双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彭映华;双峰县和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21执1311号申请执行人双峰县和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彭映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1321民初379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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