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法、郭靖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2021)皖1203民申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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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203民申3号案件名称
唐国法、郭靖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阜阳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审判监督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唐国法;郭靖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皖1203民申3号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唐国法,男,1981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南县。被申请人(原审原告):郭靖,男,1986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再审申请人唐国法因与被申请人郭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1)皖1203民初281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院审查过程中,定于2021年9月16日听证,2021年9月9日本院依法向再审申请人唐国法送达了听证传票,其无正当理由未按指定时间到庭接受询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唐国法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审 判 长 丁 辉审 判 员 周海滨审 判 员 周林林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法官助理 吕微微书 记 员 江 珊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二款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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