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蕾、贵州嘉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2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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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2939号案件名称
杜蕾、贵州嘉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黔西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杜蕾;贵州嘉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贵州嘉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2939号杜蕾、被执行人贵州嘉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杜蕾与被执行人贵州嘉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贵州嘉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13996元,不足部分被执行人贵州嘉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支付到本案一案一账户,申请人杜蕾在本院领取了执行款共计318498元(含诉讼费296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9000元),故本案以执行完毕予以报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581执2939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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