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横涌村驿岗何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607执348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0607执3482号案件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横涌村驿岗何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横涌村驿岗何股份经济合作社案件缘由
行政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607执348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与被执行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横涌村驿岗何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粤0607执348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与被执行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横涌村驿岗何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