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银银、梁田田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1022执123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甘1022执1233号案件名称
许银银、梁田田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环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许银银;梁田田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甘1022执1233号申请执行人许银银,女,1984年12月10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被执行人梁田田,男,1982年12月28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本院在执行许银银与梁田田同居关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梁田田私下已给申请人许银银履行案件款30000元,下欠62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分期履行,申请人许银银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经本院审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甘1022执123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翟玉升审判员 杨 奎审判员 张真瑜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冯丹丹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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