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侯某合伙协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3001执28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甘3001执280号案件名称
何某、侯某合伙协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合作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合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何某;侯某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合作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甘3001执280号申请执行人何某,男,汉族,1975年1月12日出生,现住甘肃省合作市桑区。被执行人侯某,男,汉族,1987年11月16日出生,现住甘肃省。申请执行人何某和被执行人侯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甘3001民初22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何某于2021年4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我院作出的(2020)甘3001民初22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才让三智审判员 吴 云审判员 才让当智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芝 瑞 阳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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