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闯、关小为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04民初89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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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04民初8935号案件名称
姜闯、关小为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姜闯;关小为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04民初8935号原告:姜闯,男,满族,1993年9月23日出生,住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被告:关小为,男,满族,1988年2月21日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原告姜闯与被告关小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未按期交纳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吴红岩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蒋子淇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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