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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耀杰、李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981执19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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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0981执1984号
  • 案件名称

    窦耀杰、李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玉门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玉门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窦耀杰;李磊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981执1984号窦耀杰、李磊:窦耀杰与李磊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3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案件款5350元。至此,窦耀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甘0981执198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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